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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故意傷害案主犯毛保民,仗著自己的錢勢,拿妻舅馮迎松做了“替罪羊”。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前,毛瀟灑地告訴XXX,宿松法院刑庭有SXX主政,馮們不可能被判實刑(雖然后來審委會沒有通過)。
一審民事部分,石庭長親手交給我250元賠償款(眾所周知,二審賠償了1000倍)。時至今日,毛局長仍開著奧迪皖H87777逍遙法外。
毛局長的“宏業(yè)炒地皮公司”,把洪、吳、汪一腳踢開后,炒地皮不過癮,炒房產。
違法開發(fā)的“通和、金水灣”18萬平方樓盤,X億的暴利呀,雖然政府早已下達了停建通知書。
2010年12月29號,國土部南京督察局衛(wèi)星航拍,發(fā)現金水灣違法占地24畝(今天才從一土地爺口中知道,為什么違法占地60畝縮水了),土地X局長昨天告訴我大約沒收1點6萬平米建筑,移交到了法院,今天衛(wèi)拍站土地爺說是沒收三萬平方(頭目到安慶匯報去了),我問這些房產毛總按3400一平方已經賣掉了怎么可以沒收,X局長說那是宏業(yè)公司的事情。這不苦了買房的老百姓?
這么重大的刑事犯罪案件,牽涉……毛局長說:在宿松沒有他用錢擺不平的事情。
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反正至今沒有一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并且,毛局長運氣真好!SXX接替蔣庭長主政宿松法院“行政執(zh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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