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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2-12-18 18:48:20|來自:中國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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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年借痞子惡名壯膽 搶劫數(shù)名出租車司機
一名17年無業(yè)青年為滿足吃喝玩樂開銷,打起了借痞子惡名搶劫出租車司機的主意。近日,該青年因涉嫌搶劫和盜竊被宿松縣警方刑事拘留。
談起12月11日晚上的事情,在宿松縣跑出租車生意的劉某至今仍心有余悸。這天晚上8點多,一個穿白色羽絨服的小伙子攔住了他的車子,要租車到十幾公里的火車站去。車上,小伙子向劉某吹噓,他的外號叫“小丑”,跟“瘤子”混的。而“瘤子”正是宿松當(dāng)?shù)爻裘阎牡仄Γ啻我蛏嫦訉め呑淌、聚眾斗毆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guān)打擊處理。
車子到達火車站的時候,小伙子不但不給包車費,反而向劉某索要現(xiàn)金。見劉某不配合,小伙子立即從身上掏出一把刀子威脅劉某。后來,因從劉某身上搜不出錢而罷手。
兩個小時候后,上述一幕再次在出租車司機方某身上上演,方某將一個穿白色羽絨服的小伙子從縣城送到30公里遠的涼亭鎮(zhèn),后從涼亭返回破涼鎮(zhèn)的途中,小伙子向方某吹噓,稱其外號叫“小丑”,跟“瘤子”混的。緊接著,小伙子從身上拿出一袋粉末,說這是毒品,他是吸毒的,并從持刀掏出一把水果刀,在方某面前晃了晃。
“快從身上拿1000元錢出來,我是吸毒的,搞一個算一個。”
“我身上沒有那么多錢,只有40元錢,不相信你自己搜!
“好好好,快把40元錢交出來!
小伙子拿到40元錢后,立即跳下車子,消失在夜色之中。此時,時針指向12月12日凌晨1時左右。
接到報警后,宿松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立即組織民警開展偵查。根據(jù)受害人劉某、方某提供的線索,民警圍繞穿白色羽絨服的小伙子進行摸排。摸排到縣城某賓館的時候,擺放在沙發(fā)上的一件白色羽絨服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jīng)追查,該羽絨服系住宿人員賀某的。到案后,嫌疑人賀某對搶劫劉某、方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自去年以來,盜竊8起、搶劫出租車司機6起、案值近萬元的所有犯罪事實。賀某向民警供認,之所以冒充自己是“瘤子”手下的痞子,是想借“瘤子”的影響力嚇唬出租車司機,達到要錢的目的。
據(jù)悉,現(xiàn)年17歲的賀某初中輟學(xué)后,經(jīng)常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不務(wù)正業(yè),父母管教不了后,只得放任自流。為維持在縣城住賓館和上網(wǎng)等開銷,賀某最終走上了盜竊、搶劫的犯罪道路,直至落網(wǎng)!(孫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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