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志編辦領(lǐng)導,同志們! 你們好!你們辛苦了 在你們的耕耘下,二編《宿松縣志》已正式出版,特表祝賀!粗略拜讀后,感到如此浩大工程的完成,你們確實付出了不少艱辛和努力,十分敬佩,應(yīng)該受到贊揚。 本人文化水平淺薄,知識面窄,又不懂志書人格體例,無法評價,自有方家評說和歷史公論。僅就幾處不應(yīng)該錯(失誤)的地方簡述如后,請你們進一步核實,盡可能作一些必要處置以免貽誤后人。 1、P291續(xù)表10-5,15格水系,“梁嶺”水庫應(yīng)為“龍湖”不是“二郎河”,倒數(shù)10格,“聯(lián)合”水系是“龍湖”,不是“二郎河”(因為水既不能倒流也不可能跳躍著橫流)。 2、P299表文說法不一,表中測報站僅記縣大河,沒有括注二郎河,文中只有二郎河,沒有縣大河一說,(有可能誤導人們認為宿松除涼亭河,二郎河外還另有一條縣大河) 3、P928續(xù)表38-1,佐壩鄉(xiāng)的完全小學沒有王嶺(王嶺小學早已是鄉(xiāng)中心小學)少一個金碧小學。 4、P987文南詞條目中第6行例第三字“嶺”和第10行11字的“嶺”字應(yīng)去掉,正確說法是“虞松巒”或“虞家松巒”,不是虞嶺松巒(虞嶺在陳漢鄉(xiāng))。 5、P1080第10行的“新接媳婦三年講”,括號內(nèi)的解釋是(受指責),這不全對,所謂“三年響”、“三年講”是評頭品足之意,褒貶同在。 6、P1165《烈士英名錄》表第二格洪百洲住址是新興公社,不是佐壩公社,現(xiàn)在都屬佐壩鄉(xiāng)。 7、P1180續(xù)表46-4,第17欄汪云的工作單位是“華東理工大學”,不是“英國布魯爾內(nèi)大學”。 我認為縣志是地方史,記事要真實準確,上述幾處確實不能馬虎,不像幾個病句,幾個普通錯別字可以理解。產(chǎn)生這些失誤的原因主要是編者過分相信專家,唯專家意見是從,要知道地方史實只有當?shù)禺斒氯俗盍私。其次是校對失察,彩頁中彭澤的“澤”字和鐵路的“鐵”字錯了是硬傷,還有前后表述,數(shù)據(jù)不一的,如P1145介紹汪云,他一直在上海任教和獲獎,而在P1180表中工作單位變成了“英國布魯爾內(nèi)大學”。第三是過分追求“精品”,表面文章作多了 。 以上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致以 敬禮 佐壩鄉(xiāng)退休干部 王邦長 201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