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2012年部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 公 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意見》(皖教師[2011]9號)文件規(guī)定,經(jīng)宿松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012年度宿松縣部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竟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2012屆畢業(yè)生;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并具有與報考學校層次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者。 三、招聘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guī)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縣人社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6、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招考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我縣今年的招聘簡章(節(jié)選),看過以后又是給了我當頭一棒。我們就是在這樣的要求之下,從2007年一直等到今年,都不能參加教師招聘考試(年齡超過了35周歲)!22年。∥乙亚啻翰辉!在教育崗位上的22年!我已是心力憔悴。 我們奇怪,黨和政府真的是這樣對待我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