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hejianqiao111
今天“夏至”,太陽直射北回歸線。365日照最長的一天。
驕陽似火,可所有的建筑工地都沒有因為高溫而歇業(yè)。人,是怪物——隨風賤隨風貴。
“夏至”日我最大的遺憾,就是滿腦子“冬至”。
“冬至”日恰恰相反,白天最短。太陽低。有些建筑就出現(xiàn)采光荒。
這一荒,荒出了一個《宿松法》最無人性條款——這說法固然強詞奪理。
雖說搞建筑設(shè)計出身,多年歇業(yè),很多知識還給了老師。記憶中的相鄰采光權(quán)好像是“冬至”日照不低于一小時。
可宿松倒好,凡建房,必須鄰居簽字同意。理由就是社會大方向——和諧,和諧社會嘛!執(zhí)法部門、頒證的政府職能部門根本就不懂得法律(當然懂法也無用),客氣的指責是“不作為”——推諉塞責。他們拿納稅人的錢心安理得。
而這些素質(zhì)差的鄰居想“不絆筋”也難——政府變相鼓勵呀!
理由冠冕堂皇——采光權(quán)。
這采光權(quán)按《宿松法》鄰居必須簽字法:縱然夏至日照15小時、冬至日照9小時,只要不簽字,鄰居就算侵犯了采光權(quán),舉一例:周吉雄建房,就算建三十層,鄰居趙正迪家冬至日照也能保證9小時全天候(東西向,太陽一出正面有陽光,日落西邊有陽光),可這不要臉的為人師表的趙老師(只準周建4層,建5層敲詐2萬,建6層?)……
政府是這樣的政府:變相鼓勵鄰居鬧矛盾。政府官員呢?一個建設(shè)局長燕子龍,無數(shù)上訪的委屈者罵他,說燕局長叫上訪者“去法院”告,咨詢我時,我每每勸誡她(宿松特色,上訪女人們居多)別去。法院:中國最不講理的地方。
愿“冬至”日宿松百姓心里有一絲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