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
發(fā)表于 2011-8-2 21:22:55|來自:中國北京
|
只看該作者
| 來自安徽
本帖最后由 宿松寧 于 2011-8-2 21:27 編輯
一塊松香 發(fā)表于 2011-8-2 11:26 ![]()
我原本打算消失了,忽然發(fā)現(xiàn)中別人的奸計,一時間反對樓主的聲音多,然后就出現(xiàn)35樓攻擊我,再出現(xiàn)你,原 ...
駁松香謬論:
1、250稱呼張小青為張書記、王華為王縣長............,這太正常不過了,怎么到你嘴里就變成了“耀眼”的詞匯了?你不這么稱呼人家,人家就不是書記縣長啦?從這里我只能看到你的扭曲、變態(tài)和嫉妒。沒看出別的!
2、什么叫“迷離”的語句?賀跟你有仇還是有怨或是有恨?他干嘛要造謠你?我相信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3、“檢察院在華陽路以30元每平方米征地20畝,總價40萬元,而現(xiàn)在華陽路20畝的價值是667萬,檢察院凈賺627萬” 就你這句話,我想問你幾個問題:檢察院當初征這塊地是以什么名義征的?后來賣了么?賣的錢去哪了?進私人腰包里了嗎?每人瓜分了多少銀兩,你都知道,是吧?如果不知道,就別在這里臆想!這塊地現(xiàn)在價值667萬,就是現(xiàn)在價值1個億又何妨?只要他們沒有賣這塊地并把賣得錢私自瓜分,就無可厚非!
按你的邏輯,檢察院、法院、紀委都是貪官團體,都是知法犯法,每一個都不可信。那咱們信誰?都信你大伯好了!全宿松縣就你大伯一個清正廉明的好官,其他統(tǒng)統(tǒng)的貪官!
|
|